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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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審條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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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需提供交付物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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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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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從事汽車電器類行業三年以上,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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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有效期內的三證合一復印件加蓋公章等相關資質證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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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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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須為汽車裝飾燈的直接生產制造商,具備自行生產裝飾燈所必須的場地(工廠)、設備、專業設計能力、試驗設備、生產能力及售后服務人員。提供承諾函(需承諾為直接生產供應商,中選以后本承諾函承擔法律責任,附帶工廠、生產現場、設備等實物圖片),格式自擬,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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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場地(工廠)數量、規模明細清單;
參與本項目產品制造所需設備清單;
服務人員名單;以上材料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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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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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須具備完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9001或者IATF1694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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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提供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認證或IATF16949認證原件掃描件,或更高級別質量認證證書原件掃描件,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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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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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應擁有至少為2家汽車主機廠提供與采購產品相同或類似的汽車燈具供貨經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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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3年(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)滿足本條要求的有效合同復印件,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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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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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提供產品必須滿足國家質量法規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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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應商提供以往銷售產品的合格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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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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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在T3(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、東風汽車集團有限公司、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)、長安汽車黑名單范圍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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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提供承諾函,格式自擬,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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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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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內未被“信用中國”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;未被長安汽車列入暫停業務等不適合參與項目的風險管理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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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“信用中國https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查詢截圖);提供承諾函,格式自擬,加蓋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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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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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供應商有媒體報道負面輿情、違反公序良俗、有法律糾紛等事件,則長安汽車對風險項綜合評估后再決策是否通過資質預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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